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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林木也不可任性采伐引热议
时间:2023-11-08 10:00 来源:南县科协 作者: 谭宏 浏览次数:

家住海棠镇某某村的罗某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8月份找到亲戚罗某、徐某、徐某某、李某4人帮忙砍伐其自家林地里的柳杉总面积为0.157公顷,共514株。罗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目前,罗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表示,森林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与每个人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自有林木受法律保护,采伐亦不可任性引发益阳科协干群热议。

有科协干群认为,必须认真科普滥伐林木罪,广而告之。无证砍伐或是超强度、超范围砍伐,即使所砍林木为自己所有,也可能成立本罪。采伐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上记载的地点、面积、树种、期限及方式等规定进行砍伐,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便利,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可能触犯滥伐林木罪,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有科协干群认为,违法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我们可以理解为大规模砍伐,即使这些林木属于个人所有,但大规模砍伐之后必然会对环境造成伤害,此事就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否则就会被视为违法犯罪。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国家不仅会对其进行法律制裁,还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各种损失和费用。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并不是一句空话,它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有科协干群认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滥伐林木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以破坏环境换取经济效益,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势必会触碰法律红线,要切记违法采伐“损人又害己”。为保护森林资源,杜绝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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