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协、经济园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益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益人才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经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益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益阳市专家工作站认定,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益阳市域内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且与“国家或省级以上院士、专家、行业领军人才”签订了建站合作合同(下称建站专家)。其中“国家或省级以上院士、专家、行业领军人才”主要是指:“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含小杰青)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医大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芙蓉学者计划”等获聘者及相同层次的专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为湖南省益阳市,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科研实力,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上一年度实现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优先考虑。
(二)申请企业与1名以上“建站专家”至少提前半年签订了3年以上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且有明确的建站合作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内容;与专家团队就技术难题、课题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了紧密合作。
(三)申请企业与“建站专家”均有合作团队,其中双方的研发人员在3名以上;有固定的研发经费、办公场所和规范管理制度。其中已经属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重大研发平台或承担过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可优先申报。
(四)具有较完善的创新管理体系,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的创新团队。制定3年以上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建站专家团队研发人员在站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签约“建站专家”在益阳市域内组织建站只能为1家。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与“建站专家”以所建工作站冠名进行申请,并填写《益阳市专家工作站认定申报表》。
(二)县市区科协、经济园区、市直有关单位统一受理申请;各县市区科协与本地组织部、科技局(科工局)审核并报请人才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县市科协统一向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推荐申报。
(三)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提交的专家工作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五、评审方式与流程
为全面准确掌握建站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科研条件、与专家合作紧密度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确保评审认定过程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工作站建设工作实际,由益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根据《益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聘请省级评审专家,并邀请市委人才办、市科协、市科技局等成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集中路演,最后由专家评审团合议评定。
(一)实地考察,推荐进入专家评审
1.对照申报材料核实相关原件;
2.了解专家团队与依托单位的项目合作进展;
3.评价工作站平台能否满足专家团队的研发需要;
4.评价工作站运行机制能否为专家团队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二)集中路演,专家评价评分
1.工作站负责同志进行PPT路演;
2.专家评审团听取工作站负责同志建站基本情况和成果汇报;
3.专家评审团现场提问;
4.专家评审团合议。专家评审团根据路演情况,对参评工作站进行评分。评价标准总分为100分,分值90-95分为优秀;分值80-89分为良好;分值70-79分为合格;分值60-69分为基本合格;分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结果公示
根据专家评审团评定的分值,专项办汇总后,将评审结果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市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原则上评分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才能纳入认定对象。
六、评审结果运用
(一)由市委市政府颁发“益阳市专家工作站”奖牌。
(二)对新获评的“益阳市专家工作站”给予最高总额50万元经费支持,其中获评当年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第三年度考核验收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被评为省级专家工作站并考核验收合格的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提交的专家工作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二)《益阳市专家工作站认定申报表》一式六份,其中一份申报表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并盖骑缝章。
(三)申请时需要一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主要包括申请建站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合作院士专家基本情况、共建工作站协议、项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合作项目情况介绍、工作站制度等。
(四)纸质材料需要进行扫描形成PDF格式的电子版材料,并同纸质材料一起报送。
八、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市科协(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
联系电话:18207371029
电子邮箱:76084904@qq.com
联系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市科协518室
中共益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益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