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市)科协、企业科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0 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要求,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 [2010]36 号)精神,市科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精神,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把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公益事业抓紧抓好,广泛普及灾害自救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
二、要积极行动起来,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的作用,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号召并发动有关专家,制作针对性强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品,组织学会专家、利用科普设施,面向各城区和广大农村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三、围绕今年 5 月 12 日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的主题“减灾从社区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的作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各单位在 5 月 10 日 ― 13 日的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要整合防灾减灾科普资源,组织专家、利用科普场馆、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栏等科普设施,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四、省科协已将集成的部分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资源整合在省科协网站上,供各单位下载使用。
五、请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部署制定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并于 5 月 13 日 之前将防灾减灾科普工作总结报至市科协普及部。 联 系 人:秦 伟